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3月1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的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2002年度公司的运作情况有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是依法运作的。公司的决策程序是合法的,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和修订了多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公司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是2000年度公开发行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共募集了41825万元,募集资金到帐后已投入的项目,均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四)本年度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五)本年度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南海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租用办公场地以及供水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