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3月20日14:00-17:00
    2、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3月16日-3月20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华富宫大饭店南楼多功能厅。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连选先生
    (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51 人,代表股份227767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6 %。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78942417股,占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78.17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23 %;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46人,代表股份48825316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5.07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2 %。
    1)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219人,代表股份2801569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44%,占公司总股本的0.66 %。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1227人,代表股份46023747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3.63 %,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天津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27767733 223382417 4307416 77900 98.07% 流通股股东 48825316 44440000 4307416 77900 91.02% 非流通股股东 178942417 178942417 0 0 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投票情况 1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5961720 同意 2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3726305 同意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 3462261 同意 4 招商证券-渣打-ING BANK N.V. 3240815 同意 5 国泰君安-建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2981861 同意 6 申银万国-花旗-UBS LIMITED 2617500 同意 7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000 同意 8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1676520 同意 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971417 同意 10 邱宝裕 800014 反对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李天力律师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见证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 天津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二)《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