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1999年临时股东大会。此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缩股)的决议。将公司的总股本按50%的比例减少注册资本(缩股)。应表决的股东持有的总股数627414835股,同意419966799股,占公司总股本66.94%;不同意4873800股,占0.78%;弃权1631000股,占0.26%。
    二、审议通过批准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缩股)后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的决议。应表决的股东持有的总股数627414835股,同意425837299股,占公司总股本67.87%;不同意67300股,占0.01%;弃权567000股,占0.09%。
    三、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减少注册资本(缩股)及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后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应表决的股东持有的总股数627414835股,同意426427099股,占公司总股本67.97%;不同意35500股,占0.0057%;弃权9000股,占0.0014%。
    四、通过授权董事会在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前,有权对规模在1.5亿元人民币以下资产进行处置的决议。应表决的股东持有的总股数627414835股,同意421161999股,占公司总股本67.13%;不同意5253100股,占0.84%;弃权56500股,占0.009%。
    天津市公证处已出具公证书对以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进行了公证。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