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1 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并于2005 年1 月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 名,实到董事13 名,其中独立董事朱玉栓委托独立董事罗永泰,董事周宏光委托董事张连选、董事白小龙委托董事王大铮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连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开发津经济适用房—07 号项目的议案。
    该地块位于天津市四大安居居住区之一的西横堤居住区,地处天津市西北部,北辰区外环线东侧、北仓道南侧规划的瑞景居住区,四至范围:东至辰兴路、南至龙门道、西至辰旺路、北至龙岩道,建设用地面积为88806.9 平方米,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住宅建筑规模173700 平方米,居住区配套公建面积为5500 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45%,建筑高度不大于20 米。按照规划要求,该地块内需配置相应的配套公建。该地块的土地补偿费9207.84 万元,预计总投资金额约5.5 亿元人民币。该项目按照国家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行运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 五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