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讨论通过,九七年度派息率为6%,即每100股派发现金 6元。股权登记日为九八年六月五日,具体派息办法。
    一、派息时间、地点:
    1、凡持有股权证、 持有卡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 股东请于98年7月20日至9月18日至天津市信托投资公司解放路证券营业部办理取息 手续。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与太原道交口。电话:022-23324687
    2、凡持有通卡、 天津证券交易中心证券帐户卡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请于98年7月13日至9月11日至鞍山信托天津证券营业部办理取 息手续。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5号。电话:022-23394635
    3、凡持有身份证号前两位为31、32、33的上海、江苏、 浙江的天津市房地产 开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请于98年6月22日至7月3 日到天津市信托投资公 司上海彰武路证券营业部办理取息手续。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彰武路65号。电话: 021-65151106
    4、凡持有身份证号前两位为35、44的广东、 福建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请于98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到深圳市平安保险公司大厦证 券营业部办理取息手续。地点:深圳市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保险大厦一楼大厅。电 话:0755-2436217
    5、法人股东请于98年11月2日至12月25日到公司证券部办理取息手续。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前楼309室。电话:022-23317185
    注:(1)此次派息一并办理93、94、95、96年度取息手续。
    (2 )请至今仍持股权收据没有换取股权证的个人和法人股东迅速到公司证券 部办理换卡手续。
    二、领取办法: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通卡(专卡、股权证、 天津证券交易中心 证券帐户卡)原件,代办人还持人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取息手续。
    2、法人股东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股权托管磁卡、股息收据办理取 息手续。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