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04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朱玉栓委托独立董事罗永泰,周宏光委托董事张连选,董事白小龙委托董事王大铮行使表决权。董事白雅文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连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合资公司共同开发项目的议案。
    公司为了及时抓住天津市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大好机遇,发挥强强联合的优势,在天津市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与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天和海诚"发展有限公司(以天津市工商局登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该公司股份50%;乙方出资5000万元,占该公司股份50%。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鸿宝业",是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建筑工程咨询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法定代表人潘刚升,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3号京宝花园二层;注册资金:17320万元。此次对外投资,未形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