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4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32元
    ●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21日
    ●除息日:2003年7月22日
    ●现金红利到帐日:2003年7月28日
    一、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2年末股本总额4237074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 含税 ,共计16948296.68元,其余未分配利润71946587.28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2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3年7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4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2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国家股、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21日
    2、除息日:2003年7月22日
    3、现金红利到帐日:2003年7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3年7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国家股的红利由公司发放。
    2、法人股股东的红利委托天津证券登记公司派发。
    3、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4、内部职工股的股东红利在下列地点派发:
    1 身份证证号码为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安徽地区的股东请到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定西路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710弄18号
    电话:021—62800122
    2 身份证证号码为广东、广西、海南、福建、河南、四川、江西、云南、贵州地区的股东请到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福中路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海连大厦一层
    电话:0755—83322216
    3 身份证证号码为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的股东请到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太原街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号
    电话:024—23400935
    4 天津市内六区已办理完确认的股东请核对身份证前六位,到下列券商处办理领取红利手续。
    *120101: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贵州路证券营业部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2号
    电话:022—27820585
    *120102: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六纬路证券营业部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147号
    电话:022—24144593
    *120103: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西康路证券营业部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34号
    电话:022—23531616022—23523555
    *120105: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山北路证券营业部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北路7号
    电话:022—60512217
    *120104、120106: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白堤路证券营业部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68号
    电话:022—27418744
    5 身份证为其他号码:渤海证券天津马场道证券营业部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9号
    电话:022—23289158
    上述单位办理时间为2003年7月28日至2003年8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如过期未领取红利的股东8月18日后到天津证券登记公司领取。
    办理时间:自2003年8月18日起每个工作日8:30至14:00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9号
    电话:022—23395293022—23395698
    特别提示:*已办理确认的内部职工股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原件及上海证券帐户卡,到上述地点领取股息;未办理确认的内部职工股的个人股东,凭股权证 或股权证持有卡、天津证券帐户卡 和身份证原件及上海证券帐户卡,到天津证券登记公司办理确认手续并领取红利。
    已办理确认的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上海证券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天津市统一收据 非天津市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开户银行账号证明及收据 到天津证券登记公司领取红利;未办理确认的法人股东,须持以上证件及股权证 或股权托管卡 到天津证券登记公司办理确认手续并领取红利。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9号
    电话:022—23395293022—23395698
    办理时间:自2003年7月28日开始,每个工作日8:30至14:00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2—23317185022—23300190
    传真:022—2331718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