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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四届五次监事会于2003年3月25日在华富宫大饭店召开,应出席监事四名,实到四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监事会2002年度的工作报告。
    2、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6、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7、公司财务、会计及内控制度的议案。
    8、决定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特此决议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