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四日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九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股利分派方案,一九九四年度每10股分红1.327元(含税)即分红比例为13.27%,以现金形式派发,具体派发办法如下:
    一、派发时间:
    个人股: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四日——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股权登记日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法人股: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九日——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二、派发地点:
    1、凡持有股权证持有卡(对股权证已托管)的天津个人股东(身份证号前三位为“120”)请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天津新兴路证券业务部领取。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28号,电话:022—7212071转104。
    2、凡持有股权证(股权证未托管)的天津个人股东(身份证号前三位为“120”)请到天津市信托投资公司解放路证券业务部领取。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太原道6号(解放路口),电话:022—3324687。
    3、凡持有股权证持有卡(股权证已托管)的异地个人股东(身份证号前三位非“120”)请到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天津业务部领取。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路2号,电话:022—2318880。
    4、凡持有股权证(股权证未托管)的异地个人股东(身份证号前三位非“120”)请到鞍山金钢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领取。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5号,电话:022—3394635。
    特别注意:为了方便本公司异地比较集中的省、市个人股东就近领取红利,我公司分别在上海市、深圳市设立分红点,具体办理时间、地点:
    1995年5月8日—5月19日在上海市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办理。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身份证号前两位分别为31、32、33)两省一市的个人股东请到上海市塘沽路930号,电话:021—3366075。
    1995年5月10日—1995年5月19日在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深圳市证券营业部办理。深圳市、广东省、福建省(身份证号前两位为35、44)两省一市的个人股东请到深圳市华强北路上@工业区202幢(深交所对面)。电话:0755—3241828。
    若超出规定时间未办理的异地股东请继续到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天津业务部领取。
    5、法人股东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领取红利手续,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后楼206室,电话:022—3317185。
    三、领取办法:
    1、个人股东凭股权证持有卡(或股权证)、确认单和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还需持代办人的身份证。
    2、法人股东凭介绍信、股权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股息收据。
    四、提示:
    1、此次分红同时办理未领取一九九三年度个人股和法人股红利的领取手续。
    2、为了加强规范化管理,在办理法人股分红的同时办理法人股权证托管换发磁卡手续。请各法人股东单位提供准确、详细的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帐号、联系人、区号等。
    3、请至今仍没有凭缴款收据换发股权证的个人、法人股东于1995年9月30日前到我公司证券部核发股权证,逾期后果自负。联系电话:022—3317185。
    4、已办理股权证挂失手续的股东请到我公司证券部办理补证手续后方可领取股息。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