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 会会议,公司应到董事13名,实到11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审议,同意10人,反对1人,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决定在上海奉贤区与深圳市嘉旭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华旭经济发展有限 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4700万元。其中深圳市嘉旭投资有限公 司出资2400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06%。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2300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8.94%。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