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现将1999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1999年度派息方案为:以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707417 股为基数( 注)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9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 股 派发现金0.72元。
    二、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00年9月29日
    三、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本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派息时间及地点
    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广东、福建、海南等地区的个人股东请于2000年10月9 日至2000年10月13日到深圳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田营业部办理。地点:深圳市 八卦三路平安保险大厦一楼。电话:0755─2261770。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的个人股东,请于2000 年10 月16日至2000年10月20日到天津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彰武路证券工农业部办理。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彰武路65号。电话:021─65151106。
    3、凡持有股权证、持有的本公司个人股东,请于2000年10月30日至2000 年11 月30日到天津信托投资公司西康路证券营业部办理。地点:天津市和中心康路2 号 康宁大厦一楼。办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00─3: 00 。 电话:022 ─ 23530718。
    4、凡持有通卡、天津证券中心证券帐户卡的本公司个人股东,请于2000 年10 月30日至2000年11月30日到天津信托投资公司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办理地点:天津 市和平区太原道6号。办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电话:022 ─23139730。
    5、法人股东请于2000年11月3日至2000年11月24日到公司证券部办理。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电话:022─23317185。
    五、领取办法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有股权证(通卡,持有卡、 天津证券交易中心 帐户卡)原件、代办人还需持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2、法人股东请持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证券股权托管卡、股息收据办理。
    注:1999年10月31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本由原627414835股按50 %的比例同 比例缩股为313707417股。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