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6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54元
    ●资本公积金转增:每股转增1股,即每10股转增10股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8日
    ●除权(除息)日:2007年6月1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6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4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方案经2007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6年末股本总额423,707,4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422,445.0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7,981,038.90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7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6元。
    5、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元。
    6、公司 2006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2006 年末公司总股本423,707,41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股份。
    7、本次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47,414,834 股。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8日
    2、除息日:2007年6月11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 年6月12日
    4、现金红利到帐日:2007年6月14日
    四、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对象
    截止2007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未办理确认的内部职工股的个人股东,凭股权证(或股权证持有卡、天津证券帐户卡)和身份证原件及上海证券帐户卡;未办理确认的法人股股东凭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上海证券帐户卡,到天津证券登记公司办理确认手续并领取红利。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103号增1号
    电 话:022-58792952
    办理时间:自2007年6月14日开始,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实施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 106,388,262 106,388,262 212,776,52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 317,319,155 317,319,155 634,638,310 股份合计 423,707,417 423,707,417 847,414,834
    七、实施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6年度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分红派息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847,414,834 股摊薄计算,公司2006年度每股收益为0.039 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2-58792952 022-23317185
    传 真:022-23317185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