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9月10日在成都市双流县文星镇公司航空港生产基地3楼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2,077.4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2%。其中非流通股股东1名,代表股份12051万股;流通股股东4名,代表股份26.44万股。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份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12,077.4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天作律师事务所肖兵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