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205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91%,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4000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成都分行,质押期限自2005年1月25日至2006年1月24日,为本公司向交通银行成都分行一年期50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