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0.25元(含税)
    ●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5元,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0元
    ●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18日
    ●除息日:2003年6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25日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5月16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以公司2002年末总股本17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0元。
    2、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25元/股
    3、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0元/股;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法人股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5元/股。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18日
    2、除息日:2003年6月19日
    3、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2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3年6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红利领取方法:
    (1)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股东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股东办理指定交易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即将该股东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股东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领到现金红利。
    五、咨询事宜:
    1、咨询电话:028—85805811传真:028—85804146
    2、咨询地址:四川成都双流板桥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