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将进行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提名,任鹏先生、王渊宝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尚缺一名董事名额, 留给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本次暂时空缺,待有合适人选以后确定。独立 董事任鹏先生、王渊宝先生的简历刊登在2001年5月1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上,现公告董事会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声明和独立董事的声明。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3日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
    提名人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任鹏先生为四川国栋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国栋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及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做出的,被提名人也书面同意出任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 的股东, 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的股东 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 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3日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名公告
    声明人任鹏,作为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的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任鹏    2002年4月1日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
    提名人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渊宝先生为四川国栋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国栋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及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做出的,被提名人也书面同意出任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 的股东, 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的股东 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 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3日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名公告
    声明人王渊宝,作为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的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渊宝    200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