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88,3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8%;2006年11月13日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中17,500,000股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为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贷款3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