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12月10日发布《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由于工作疏漏,造成监事候选人的届次有误,特此更正如下:
    原“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提议黄涛、毕永昌二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更正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提议黄涛、毕永昌二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张会云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更正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张会云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表示歉意。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