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8月4日以传真及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定于2005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出席的有董事董顺兴、周建强、陈华森、刘建平、陈敏耀、段晓光、汪波7名,独立董事范洪义、刘洪渭、张鸣华、王仁堂4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董顺兴召集并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三个议案:
    1、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03、2004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1)、2005年5月,公司接到潍坊供电公司通知,因该供电公司贾庄变电站亚二线计量CT倍率错误,导致其对本公司工业园区自2003年10月至2004年12月的用电计量、收费出现较大差错。其中:2003年10-12月少计用电量5543692KWH,不含税金额2,303,575.74元;2004年1-12月少计用电量15350340KWH,不含税金额6,378,541.73元;导致公司2003、2004年度少计电费成本。
    (2)、根据2005年主管税务机关对本公司200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及自查结果,更正及追溯调整2004年度多计所得税517,135.93元,少计增值税17,125.18元,少计固定资产净值34,246.7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更正后,累积影响留存收益-6,064,151.73元,固定资产34,246.79元,应付帐款8,682,117.47元,应缴税金-2,583,718.95元。其中留存收益调整如下:
    (1)调减2003年度净利润1,750,717.56元,故未分配利润调减1,400,574.04元,盈余公积调减350,143.52元;
    (2)调减2004年度净利润4,313,434.17元,故未分配利润调减3,450,747.33元,盈余公积调减862,686.84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不超过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05年5月23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批准后可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短期融资券。为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增加企业融资的灵活性,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本公司拟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公司董事长董顺兴先生、董事陈华森先生、财务负责人张福涛先生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3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一)会议时间:2005年9月16日上午10:30;
    (二)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福寿东街291号亚星宾馆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不超过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办法:
    1、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5年9月12日当天(星期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股东帐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
    2005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4、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899号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念法、王建茹
    联系电话:(0536)8663835;8667941转2117
    传 真:(0536)8663835;
    邮 编:261031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八月十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OO五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关于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不超过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提到:
    一、 由于公司因潍坊供电公司用电量计量错误,导致公司2003年10月至2004年12月的用电量、收费出现较大差错;
    二、 根据2005年主管税务机关对本公司2004年度汇算清缴结果及自查结果需对2004年度税金及固定资产净值进行追溯调整。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需对上述原因引起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我们认为该项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经调整后的会计报表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
    独立董事:
    二OO五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