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亚星化学)监事会于2005年3月4日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定于2005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张会云、钱晓东、毕永昌等3名监事全部出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召集人张会云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200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二、公司关于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公司关于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公司关于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2004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审慎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04年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未有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及全体员工权益的行为,也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行为;
    3、2004年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