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厦门经济特区对外贸易集团公司因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其所持有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11779700(股(占总股本的3.73%)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厦经执字第336—340号裁定书裁定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为2003年4月29日至2003年10月29日。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