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6年3月28日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定于2006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张会云、黄涛、毕永昌等3名监事全部出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召集人张会云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6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5、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2005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审慎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05年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未有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及全体员工权益的行为,也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行为;
    3、2005年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