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正信专字(2006)3015-2 号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止2005年12 月31 日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详细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对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合同、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一、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止12 月31 日,贵公司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总额为514.1 万元,详见后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明细表”。2005 年度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主要是与关联方购销货物、接受和提供劳务、购销水电汽等关联交易发生的,交易行为均按照市场化规则规范进行。
    二、对外担保情况
    贵公司2005 年度以及至该年度末累计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经过审核,我们没有发现贵公司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情况。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守堂
    中国注册会计师:花建平
    中国·济南 二ОО六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