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六名,一名董事进行了委托出席,四名监事列 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学祥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单位关系的议案。为了增强企 业在银行的融资能力,经本公司和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协商,双方拟愿 意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互保单位关系,双方相互担保的贷款总额以一方为 另一方担保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为限。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2001年8月5日下午3时
    2、会议地点:巢湖市半汤镇财政招待所
    3、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单位关系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7月30日收盘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5、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流通股东持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 席会议须持《授权委托书》,电话登记不受理。(2)、 登记地点:巢湖市长江西 路269号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证券部)。(3)、登记时间: 2001年7月31日至2001年8月1日。
    6、(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2)、联系人:高海龙、 林善满。(3)、联系电话:0565-2391720传真:0565-2391918。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