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19,354,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6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琚飞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陈学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9,354,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推选钱万荣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9,354,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9,354,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已经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以上事项,均经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并公告(见2003年11月27日《上海证券报》)。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汪心慧律师出席了本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