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2年2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监事会成员应到5人,实到4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正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与安徽巢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生产协作总协议〉及 对200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与安徽巢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生产协作总协议》符 合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原则合理, 未发现存在内幕 交易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并维护了全体股东的 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审议《关于放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审慎决策, 适时放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申请,符合当前形势和公司具体情况。
    三、审议《关于推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推选卢正明、杨继平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 选,应佐友为职工监事直接进入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2月8日
     附件1: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候选人简历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陈学祥先生,44岁,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安徽省叉车集 团合肥铸煅厂技术员、厂长助理、副厂长,安徽省建材设计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 安徽省巢湖水泥厂厂长兼党委书记。现任安徽巢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俊斌先生,43岁,高级经济师,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历任巢湖市黄麓镇经委副 主任、安徽省巢湖市富煌轻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获全国优秀乡 镇企业厂长(经理)和安徽省优秀企业家等称号。现任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兼任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富煌分厂厂长。
    琚飞先生,50岁,大专学历。历任安徽省机械工业厅生产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 任科员、副处长、安徽省政府稽察特派员办事处正处级稽察特派员助理。现任安徽 巢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
    王松苗先生,37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东关水泥厂 技术员、制成车间主任、技术科科长、总工办主任、分厂厂长兼党总支书记、副厂 长。现任安徽巢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
    梁力先生,43岁,大专学历,会计师,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安徽省建材设计研 究院财务科科长、院长助理、副院长,安徽省巢湖水泥厂总会计师。 现任安徽巢东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张守义先生,37岁,大专学历,工程师,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东关水泥厂烧成 车间副主任、分厂厂长兼党总支书记、厂长助理。现任安徽巢湖东亚水泥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
    邵杰先生,45岁,中专学历,工程师,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安徽省巢湖水泥厂 技术质量处副处长、分厂厂长、厂长助理。现任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 厂厂长。
    赵惠芳,女,50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日本久留米大学商学部客座教授、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教学专业委员会副理 事长。参加的 “机械工业中小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获国家机械工业局科学技术进 步二等奖;主编的《企业会计学》,获安徽省社会科学成果特等奖; 参加的“永信 财会电算化软件”项目,获原机械部教育司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徐宁,男,45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获“国家建材局有重要贡献 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现任国家建材局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院长, 中国硅酸盐学会水泥分会理事,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主持和参加的科 技项目曾获国家建材行业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卢正明先生,45岁,本科学历,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历任安徽省巢湖水泥厂办公 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现任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
    杨继平先生,36岁,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历任安徽省巢 湖市富煌轻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应佐友先生,36岁,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东关水泥厂制成车间副主任、 制造 二厂副厂长、制造一厂厂长、生产安全环保部部长。现任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东关分厂副厂长。
     附件2: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宁,作为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本人与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徐宁    二○○二年二月八日于安徽省巢湖市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惠芳,作为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赵惠芳    二○○二年二月八日于安徽省巢湖市
     附件3: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惠芳、徐宁为安徽巢东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安徽巢东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 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八日于安徽省巢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