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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5月18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炳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名董事,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推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推选黄炳均董事为公司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增设公司发展部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增设公司发展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为此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条款 原 条 款 修改/新增后条款 备注说明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8]273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3400001300188(1/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8]273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经商务部商资批[2006]2408号文批准,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3400001300188(1/1)。 对原第二条第二项进行修改。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200万元。 对原第六条进行修改。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水泥及相关产品、轻钢结构、新型建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建材设计;设备制造、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水泥及相关产品、轻钢结构、新型建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非金属矿产品的开采、加工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建材设计;设备制造、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水泥、熟料及水泥相关产品、轻钢结构、新型建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建材设计;设备制造、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水泥及相关产品、轻钢结构、新型建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非金属矿产品的开采、加工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建材设计;设备制造、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 对原第十三条进行修改。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的现有总股本为20,000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外资股8,000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现有总股本为24,200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外资股8,000万股。 对原第十九条进行修改。
    本议案需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