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12月22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巢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巢东集团”)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币212,051,423.52元,用以清偿占用本公司的资金,其中偿还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66,538,509.56元,支付资金占用费45,512,913.96元。至此,巢东集团已全部清偿了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特此公告。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