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时间:2006年8月29日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巢东集团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刊登在2006年6月5日《上海证券报》。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凡是在2006年8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06年8月25日8:00至17: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至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269号公司董秘室(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六)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膳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269号
    联系人:高海龙 邮编:238001
    联系电话:0565-2389232 传真:0565-2391720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0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