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改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非流通股份由此获取上市流通权。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5.25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6股的对价。
    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4,200万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详细内容见《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版)》
    该议案需经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前,本公司将聘请审计机构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进行审计。
    特此公告。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