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十二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就股改进程公告如下:
    本公司已于2006 年5 月22 日公告《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由于仍在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股改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股票需要继续停牌。
    特此公告。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