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5月11日、12日和15日达到涨幅限制,属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做如下公告:
    1、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后获知,控股股东正在与相关投资者协商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有关事宜,目前该事项处于谈判之中,尚未签署任何相关意向或协议;
    2、本公司将敦促控股股东履行清欠和股改承诺;
    3、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