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巢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了公司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38号《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应当在通知发出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鉴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原《逐项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全面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股东安徽巢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期向董事会提交了新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故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新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请投资者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