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经友好协商,公司于近日与美国 CelticFinaceCorporation公司(以下简称“ CFC公司”)共同签订了《中美合资洪都电动汽车开发项目框架协议》。
    二、合作方介绍
    CFC公司是一家通过国际金融网开展公共和私人业务的金融公司。该公司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为工业项目筹资和发展提供咨询和金融服务。该公司有20多年的全球性业务经验和成就,在世界多个国家从事投资及咨询业务。
    公司地址:美国佛罗里达州
    董事长:亨利.佛洛拉(HenryForero)
    三、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1、公司与 CFC公司以合资方式共同组建中美合资“江西洪都电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2000万美元,公司出资500万美元,占总股本的25%; CFC公司以现金1500万美元出资,占总股本的75%。双方出资在公司正式注册登记时一次性全部到位,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共担风险。
    3、合资公司注册地在中国江西省南昌市。
    4、合资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制造、销售纯电动汽车系列产品、混合能源汽车系列产品、电动巴士系列产品、电池、马达、控制器等主要组件产品。
    5、本框架协议签订后,双方将进一步加紧磋商,尽快签定正式合同。
    6、本合资项目合同一经正式签订后,即同时签订洪都航空高新科技园二期工程投资开发项目合同。
    四、合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电动汽车行业属环保类朝阳产业,国家科技部在“十五”国家863计划中,为支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特别设立了电动汽车重大专项。根据公司“突出主营产品,发展相关产业”的战略方针,公司拟通过与国际知名企业实施联合,研发、制造、销售电动汽车产品,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公司联合国外资金迅速进入环保类汽车制造领域创造了良好的商机。电动汽车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为公司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
    五、备查文件
    《中美合资洪都电动汽车开发项目框架协议》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