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2日上午9时在南昌市青山湖大酒店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2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57.1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田民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认真审议,以逐项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2、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3、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4、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0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7,021,339.3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702,133.94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6,702,133.9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016,685.3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84,633,756.85元。
    公司200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派现金0.5元(含税),应付普通股股利10,500,000.00元,经利润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尚余32,133,756.85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表决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6、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内容详见2003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7、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w w w. s s e. c o m. c n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总额的100%。
    8、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9、公司转让所持华夏建通股份有限公司10.6%股权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经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转让有关事宜,在公司与受让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进行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徐莹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