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2月24日下午在洪都航空宾馆会议室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分别是金栋林、张良金、魏全全、张民生、朱为良,到会监事人数及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金栋林同志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2002年内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要求,履行了各项决议,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克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靠,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行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其他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