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2000年12月下旬到2001年6月下旬以来,分别与华夏证券公司总部、 江 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和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等三家公司签 订了投资短期国债委托理财协议、合同,委托资金总额为4亿元人民币。
    截至2001年12月31日,公司已如期全部收回上述投资短期国债的委托资金本金 4亿元人民币,并收回部分投资收益共计182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