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8月16日下 午在江西省永新县永新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2 名监事 因公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已委托其他监事代其出席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金栋林同志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管理运作及经营决策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 进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规范、合法;公司董事、 经理在履 行职务时克尽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无损害股东权益、 上市公司权益的行为。公司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