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30日下午1:30在上海市保定路527号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1人,代表股份190281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葛文耀董事长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对各项议案逐项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的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
    同意190207350股,占99.9613%;反对1900股,弃权72000股。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
    同意190207350股,占99.9613%;反对1900股,弃权72000股。
    (二)普通决议
    1、审议通过部分董事调整议案:
    (1)审议通过沈伟家先生辞去董事职务议案
    赞成190207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弃权72000股。
    (2)审议通过周启英先生辞去董事职务议案
    赞成190207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弃权72000股。
    (3)审议通过陆淑华女士辞去董事职务议案
    赞成190207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弃权72000股。
    (4)审议通过增选曲建宁先生为公司董事议案
    赞成190279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190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受让房产的议案;
    赞成114279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1900股;弃权0股,回避7600万股。
    3、审议上海家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汉殷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赞成114279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1900股;弃权0股,回避7600万股。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04年9月15日、11月13日、11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刘维先生、方杰先生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或授权代表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