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8日下午1:30在上海市保定路527号公司8楼会议厅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5人,代表股份171077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由葛文耀董事长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对各项议案逐项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的议案;
    同意:171072460股,占99.9970%;反对:5200股,占0.0030%;弃权:12股,占0.0000%
    (二)普通决议
    1、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1072460股,占99.9970%,反对:5012股,占0.0029%;弃权:200股,占0.0001%
    2、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1071960股,占99.9967%;反对:5200股;占0.0030%;弃权:512股,占0.0002%3、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3年末的总股本2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现金红利(含税)。
    同意:171059160股,占99.9893%;反对:13500股,占0.0078%;弃权:5012股,占0.0029%
    4、审议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71072460股,占99.9970%;反对:5012股,占0.0029%;弃权:200股,占0.0001%
    5、审议通过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71072460股,占99.9970%;反对:5200股,占0.0030%;弃权:12股,占0.0000%
    6、审议通过有关股权奖励的议案
    同意:171067660股,占99.9942%;反对:5700股,占0.0033%;弃权:4312股,占0.0025%
    7、审议通过刘玉亮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议案
    同意:171072460股,占99.9970%;反对:5012股,占0.0029%;弃权:200股,占0.0001%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04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陈毅敏先生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