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3年1月25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受托投资管理协议》,(公告见2003年3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亿元委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委托期限从2003年1月25日至2003年12月25日。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已于2003年12月25日收回该项委托理财本金1.5亿元人民币,投资收益647万元人民币,合计15647%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