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 2001年3月6日九时在公司欧陆厅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监事会成员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200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通过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1年财务预算指标报告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四)、通过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1、根据公司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2000年7月31日以前的 利润归老股东享有。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7月31 日合并 报表口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9218558.24元,扣除10%法定盈余公积金,5%法定公益 金,可供老股东分配利润16335774.50元全部派发现金红利,以2000 年末的总股本 19000万股为基数,按照老股东各方股东的持股比例,每10股派发0.85978现金红利,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335774.50元,现金红利派发时间预计2001年第二季度完成;
    2、2000年末帐面尚未分配利润11382893.32元,接转下一年度分配,并由公司 公开发行A股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2001年度公司拟分配一次利润, 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30%,公司2000 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下一年度的 分配比例不低于30%,2001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方式,2001 年度利润分 配政策为预计方案,具体方法届时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
    (五)、通过关于续聘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六)、通过上市公告书暨2000年度财务报告;
    (七)、通过在2001年4月12日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议案;
    (八)、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九)、通过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邵深秋同志调职的议案。
    二、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时间:2001年4月12日下午1时
    (二)、地点:上海市保定路527号公司八楼——国际会议厅
    (三)、内容:
    1、审议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1年财务预算指标报告;
    4、审议公司2000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
    5、审议《关于续聘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1年4月3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委托他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 参加会议;
    2、符合条件的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01年4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 17: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 记手续(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本次会议不发礼品;
    3、联系地址:上海保定路527号
    4、联系人:冯 王君 俞皓
    5、联系电话:021-65456400-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传真:021-65458990
    邮编:200082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