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新提案提交情况: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截至公告日持有本公司7600万股,占公司28.15%的股份)于2003年4月15日提出增选2名独立董事的新提案,推举徐志毅先生、冯文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公告见2003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28日下午1:30在上海市保定路527号公司8楼会议厅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7人,代表股份19010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由葛文耀董事长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对各项议案逐项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9010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9010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公司2002年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09010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2年末的总股本2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现金红利(含税);
    (赞成19010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3.43%;反对0股;弃权12483000股。)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年审计报酬》的议案;
    (赞成19010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股。)
    6、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议案;
    (赞成19010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增选徐志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19010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8%;反对0股;弃权2600股。)
    8、审议通过增选冯文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19010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8%;反对0股;弃权2600股。)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03年3月18日和3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吕红兵、陈毅敏先生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