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利公司产品经营的需要,同意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受让上海佳乐气雾制品厂所持有的上海联合气雾制品罐装有限公司54.85%的出资分额。
    
独立董事    强纪英
    2002年8月6日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阅读和分析了本公司《受让上海联合气雾制品罐装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我原则同意按每股净资产的1.1377倍、共计人民币800万元的收购价格受让股权,但我认为,本公司拟受让的54.85%的股份应包括上海联合气雾制品罐装有限公司所有的在册和非在册的资产(含联合国捐赠的230.9万美元的设备)的相应比例,更何况本公司所以受让股权,原因之一就是看中了联合国捐赠的这一优质资产。对于这样的核心资产,不应计其成为帐外资产,应要求上海联合气雾制品罐装有限公司按照有关法规办理入帐手续,本公司在此基础上再办理受让股权手续才显得合规合理。
    
独立董事    孙铮
    200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