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沪家集(2006)009号《关于转发〈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权益权属调整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根据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转发的《关于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权益权属调整有关问题的批复》:自2005年12月31日,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持有的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权益划转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
    经查,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是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授权经营单位。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