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7月8日在北京召开,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由吴玉潮监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暂时利用部分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逾期贷款的提案》。
    对《关于暂时利用部分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逾期贷款的提案》的监事会意见
    关于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所持股份1001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69%)、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71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17%)联合提请2002年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关于暂时利用部分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逾期贷款的提案》的实施有利于中农资源,同意中农资源董事会将此提案提请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