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诉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继续冻结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拥有的本公司10010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4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7.84%,冻结期限为:2002年12月20日至2003年6月19日。
    因北京裕盛隆科贸有限公司诉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2年10月14日依法继续冻结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拥有的本公司10010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5510万股,占总股本的21.85%,冻结期限为:2002年10月14日至2003年4月13日。
    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拥有的本公司10010万股国有法人股已被全部冻结。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