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查报告》的补充报告悉;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0010万股,除已公告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全部被冻结以外,尚有以下冻结事项:
    因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诉中国农垦进出口公司、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2000年11月6日起依法冻结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拥有的本公司10010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2162万股。
    因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诉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2001年2月19日起依法冻结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拥有的本公司10010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价值4500万元人民币的股权。
    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诉中国农垦进出口公司、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2001年2月20日起依法全部冻结中国农垦 集团 总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拥有的本公司10010万股国有法人股剩余的3348万股。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