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7年6月27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第二大股东-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股权质押登记解除通知。新华信托于2005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的质押登记已于2007年6月25日解除。
    有关新华信托股权的质押情况详见2005年7月8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股份71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17%,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截止目前,有2000万股被司法冻结,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93%。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