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已经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 5 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100%,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由于公司前一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大会通过,目前,公司正在征求流通股股东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非流通股股东。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本公司将再次聘任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待公司相关条件具备,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日